南岳山区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2-04-20 点击数:

为促进教学、科研活动的开展,有效利用科研平台的资源,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申请办法:进入重点实验室的科研人员,均需提前与实验员预约时间,向实验室递交《开放实验室使用申请表》。

2.批准程序:实验室收到申请后,一周内给予答复。

3.开放时间:由实验室根据实验要求和占用情况决定。

4.开放管理

(1)进入实验室的科研人员应严格登记《实验室开放记录本》。

(2)申请者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

(3)按照使用规程操作设备,并及时填写《设备使用登记本》。

(4)不准擅自移动、拆卸和改装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

(5)如出现设备故障,须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记录故障现象,保护故障现场,经鉴定后接受处理。

(6)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按《衡阳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