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山区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化学试剂及危化品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2-04-20 点击数:

为保证省重点实验室有序、安全、合理、规范使用化学试剂及危化品,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重点实验室普通化学试剂、危险化学试剂及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入库、使用管理以及废弃物处理。

2.物品采购员和仓库管理员为危险化学试剂双人双锁管理员,履行实验物品的管理责任。

3.实验物品申领管理:实验人员根据科研需要提出领用计划,仓库管理员根据领用计划核对库存情况,有库存的可直接从仓库登记领取;无库存或量少的,仓库管理员填写申购计划表,并确定采购的数量和时间,由学院集中采购。

4.实验物品采购管理:物品采购前须对实验物品供应商或生产商的生产经营资质进行审核,收货时须严格审核所采购实验物品是否符合采购计划要求的试剂名称、规格、等级、数量、生产商名称等,尤其是包装的完好性,标签是否为原厂、粘贴是否牢固无破损等,同时保管好采购单据资料。实验室人员购买危险物品时,必须报省重点实验室主任批准。

5.实验物品入库管理:实验物品入库时,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无泄漏、标签粘贴牢固无破损、内容清晰、贮存条件明确,与采购计划单内容一致,实行逐一核对,登记入库。

6.实验物品仓库贮存管理:

1)普通实验物品贮库要求专用房间;室内应阴凉、避光,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贮存条件应符合所存放试剂的要求。

2)危险化学试剂贮存管理:在实验物品仓库内,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易爆炸品、易燃品、腐蚀品应单独存放;危险品、剧毒品、易制毒试剂应贮藏于专用柜内,并由2名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管理。

3)贮库存放的试剂数量要适量,易潮解、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易氧化、易吸水变质的化学试剂需密闭保存或蜡封保存,存放于试剂柜下部柜中,仓库管理员应关门上锁。

7.实验物品实验室内贮存管理:实验室内的实验物品由相关实验人员负责管理。各种实验物品应摆放整齐、标签完整、内容清晰、贮存条件明确;瓶外均应贴有状态标记,根据标记存放到相应室(柜)内。

8.配制化学试剂时应严格按各类标准操作规程和配制方法进行配制,贴好瓶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使用期限、配制者。

9.实验物品领用管理:实验人员根据科研需要量提出领用要求和领用计划,并填写领用记录。化学危险品、剧毒品按需、少量领用。实验室内不得存留多余的化学危险品、剧毒品。领取后的化学试剂由使用人员负责管理。

10.科研人员自用试剂管理:教师如需使用少量、常规低值实验物品,报实验员同意后,按本办法规定领取使用,并按照本办法对领取物品进行管理。大量、非常规、高值、无危险性实验物品由课题负责人自行购置,报仓库管理员登记记录,放入专用柜中自行保管使用。危险品材料应交由仓库管理员存放、保管,使用时如实登记。不容许把国家禁令的无资质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实验室。

11.危险废弃物管理:实验室“三废”处理须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执行,由实验员负责检查监督。

12.废瓶、空瓶应集中收集处理,不得随便乱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