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实验室各类突发事故,尽可能地减少伴随的灾害损失和伤害,将发生事故造成的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不断提高处置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省重点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也是仪器设备、化学药品监管的重点部位。为此,除了对实验室进行必要的技术预防外,还必须加强人员应急处置教育,保障师生安全,促进实验室工作顺利开展。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实验室安全负责制,将安全职责分工到人。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衡阳师范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三、处置预案
(一)触电应急处置预案
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应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
对触电者,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
发生触电事故,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部门和职能部门,对触电事故进行分析整治,及时排除隐患。
(二)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1.发现火灾事故时,要立即切断电源,组织人员疏散,并迅速向实验室管理部门、校保卫处和公安消防部门(119)报警。
报警时,讲明发生火灾的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同时派人在路口带路,方便消防人员进入火场开展工作。
2.必要时,应通知附近的医疗、安全保卫等人员赶赴火场,第一时间展开处置工作。
3.救护应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要有计划、有组织并带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护。
4.根据火灾类型,采用不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固体可燃材料引起的火灾,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引起的火灾,应切断可燃液体的来源,同时将容器内可燃液体转至安全地区,并用水冷却燃烧区可燃液体的容器壁,使用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灭火;对于可燃气体,应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带电电气设备引起的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引起的火灾,切忌用水扑救,采用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灭火。
(三)化学危险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若不慎将酸、碱或其它腐蚀性药品溅在身上(若眼睛受到伤害时,切勿用手揉搓),立即用大量清水进行冲洗,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并及时送医。
2.大量氯气或氨气泄漏时,应迅速戴上防毒面具撤离现场,伤者现场救护后送医。
(四)剧毒药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如发生气体吸入中毒,应立即开窗通风,并将人员疏散到安全的地方,伤者现场救护后送医。
如发生入口中毒,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大量饮水、饮牛奶等现场救护措施后送医。
(五)实验室爆炸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的实验室为爆炸事故多发地。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组织人员疏散,伤者现场救护后送医。
四、发生安全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疏散人员,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
五、发生事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保卫部门进行勘察,查清事故原因,报有关部门处理。
六、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